有駕照的人都知道,在發生追尾的時候,基本都是后車負全責。但實際開過車的人,都知道追尾事故發生的原因一多半都是前車突然剎車。
前車突然剎車導致后車躲閃不及追尾,這時候判后車負全責顯然沒有道理。所以前車突然剎車,后車剎不住撞上去,前車到底要不要負責呢?
如果真發生這樣的情況,那后車將負全部責任。因為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,如果發生追尾事故,除一些特殊情況外,均默認由后車負全責。
很多人看到這可能會不解,前車急剎車導致追尾明明是前車有錯在先,為啥要后車負全責?這就要說到交通法的本質了。
交通法作為人制訂的法律法規,自然不可能做到絕對公平,因此交通法在本質上是一本減少交通事故,并明確事故發生后責任劃分的法規。至于其中的各項規定公不公平實際上無關緊要,因為再公平也會有不公平的地方。
追尾作為最常出現的交通事故種類之一,如果沒有明確且統一的責任劃分,那我國交管部門其它事就不用干了,天天忙著給交通事故劃定責任。
此外,在我交通法規中還有一個安全距離的概念。當我們行車時如果周圍有其它車,應盡量和其它車保持安全距離。這樣如果遇到緊急情況需要躲避或急剎車,也能有足夠的反應時間。如果一輛車在前車突然剎車的情況下導致追尾,那說明這輛車未能留出安全車距,因此并不是沒有責任。
那麼是不是所有追尾情況都要后車負全責呢?其實并不是,還有一些情況是前車負主要責任或全部責任。像前車突然變道、加塞等情況,就是前車負全部責任了。發生這種情況時后車留出了安全距離,其中的安全隱患全是由前車的行為引起的。
此外還有前面的車在開車過程中壓實線導致了追尾,也需要前車負全責。這和前車變道的性質是一樣的,前車壓實線就帶來了交通安全隱患,在后車正常行駛的情況下由前車的違規帶來了交通事故,故前車負全責。
除了變道、加塞和壓實線。還有前車溜車或倒車導致的追尾,也由前車負全責。比如說在上坡時前車突然熄火導致溜車,車尾一下子撞到了后車的車頭。或者是一些司機在等紅燈的時候,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掛了倒擋,等起步時直接原地倒車。這些情況雖然是前車無意,但也是因為前車導致的交通事故,故而前車負全責。
值得一提的是,如果出現這種情況,行車記錄儀就非常重要。萬一出現這些情況時周圍一沒有監控,二沒有其它汽車或行人當證人,那到底是誰違了規就很難說清楚了。萬一前車司機不老實倒打一耙,交通部門在沒有足夠證據的情況下,只能是默認后車負全責。
總而言之,在追尾完全是由前車的原因引發時,由前車負全責。而前車急剎車導致追尾,后車也有未留出安全距離的錯誤,因此后車負全責。如果雙方都有錯誤,導致了追尾,則依相關法律法規判定兩輛車的責任比例。所以我們在行車時一定要注意交通規則,不然出了事還得負全責。
代表者: 土屋千冬
郵便番号:114-0001
住所:東京都北区東十条3丁目16番4号
資本金:2,000,000円
設立日:2023年03月0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