拓海前幾天帶兒子出去打預防針,在停車場出來交替通行的時候,跟別人的車子發生了一個小刮擦,但是拓海看了一下,雙方的車子問題都不大,對方車子印子都看不出來,拓海車子還有一點點小印子,但是對方堅決認為是拓海的全責,因為對方認為他踩停了,拓海沒踩停把他撞上了。
所以拓海就打了交警電話,報了保險,最後交警來了,拓海發現拓海的行車記錄儀記憶體卡沒有插,因為拓海需要把卡取下來拷貝一些內容出來做視訊,正好頭天取下來之後忘記插回去了,但是對方的車是有行車記錄儀的,交警把他的行車記錄儀拿出來看了一下,看完之後發現刮蹭的時候雙方的車都是在運動中。
拓海從他那個位置出來前,他那邊已經出去兩台車了,當時路口的停車計費攝像頭是斜著的,正好照到拓海的車牌了,所以拓海想就先出去,堵在那裡也不好,結果正好兩台車就碰到一起了,這個時候兩台車是交替通行,責任至少五五開,而且對方撞的是拓海的主駕駛,還有一個讓右原則,在停車場也不存在主路輔路和匝道的問題。
最後交警過來說要不就去中隊定責,要不就自己協商,這個情況也不好判,然後拓海說也就一點小事不用修,問題不大。對方也說他的車也不用修,最後大家各回各家,各找各媽,這個事情就這樣解決了。但是,在這個事故當中,拓海發現了為什麼很多小事故會經歷很長的扯皮的時間。
就是在報保險報警過程當中,很多人會陷入到一種固有思維,認為誰的責任誰就應該報保險報警。拓海這次遇到的小事故也是這麼一個情況。發生事故的時候其實下了蠻大的雨,拓海就下來拍了個照片和視訊,對方下來直接就是一句話你的全責,我說好像不太像是我的全責,但是對方說完這句話之後拿著傘直接就閒逛去了,不再搭理這個事情了。
拓海一看如果大家都不作為的話,這個事情就拖在這裡明天也解決不了,所以把車移開之後,拓海就馬上開始打電話,先是打的122,然後122直接給了一個本地交警的電話給拓海,拓海打了本地交警電話後沒多久交警就來了,然後拓海就打保險公司電話把這個案子先報一下。但是在這個過程當中,對方沒有打電話報警報保險,一口咬定是拓海的全責。
拓海想跟大家說的是,如果我們平時遇上這樣的小事故的話,有人受傷的話要第一時間打120救人,然後報警報保險,把這些事情處理了之後再去等交警到場處理,大家有行車記錄儀,而且大家都有手機,基本上都下來拍了照,責任是相對明確的,即使不明確現場也有監控,報警報保險把發生事故的地點說清楚,儘快地去處理,一定不要在路上扯皮。
不要認為是對方的全責我報警報保險不就虧了嗎?拓海告訴你不虧,因為可以節省你處理事故的時間,而且保險報完之後,如果說像拓海這樣的小事故,大家都不用考慮修車的問題,就再打個電話給保險公司撤銷就可以了,保費不會上漲,也不有任何理賠的記錄,快速解決問題早點回家吃飯它不香嗎?